刘律师 您好 买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有以下规定,总面积相差3%以内,不退不补。查相关规定发现通常做法是3%以内多补少退。收房发现比当初合同少了两平,开发商说在3%以内,不退钱。请问当初合同中相应条款能否认定为显失公允条款? 刘先生 2020-06-12
可以,按法律规定要求开发补偿少的平米钱。